2015级新生同学:
学生公寓新生自2015年9月21日起实施交费供电,具体事项如下:
1、所有新生同学务必在9月22日(含9月22日)之前缴纳,否则将影响正常供电。
2、缴纳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:8:00~11:00;下午:14:30~17:00。
3、缴纳地点:学院北大门配电房缴费窗口。
4、缴费(充值)方式:使用校园卡刷卡交费,拒收现金。学生公寓用电分插座、空调两个系统,以寝室为单位分类缴费(培训楼6#公寓除外),每次缴纳不低于60元。
5、供电时间:
插座、风扇及空调:24小时供电。
房间照明(限时免费):上半年:18:00~23:00;下半年:17:30~23:00;
过道照明(限时免费):上半年:18:00~次日5:30;下半年:17:30~次日6:00;
6、温馨提示:
(1)欠费停电:当房间电费为0元时自动断电,电费缴纳后自动恢复供电;
(2)若有故障,请到所住公寓楼管处报修。
特此说明,请相互转告。
财务处 后勤保障处
2015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