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人才培养工作个性评估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5-06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系部、处室:

根据省教育厅安排,我院将于201556日——59日接受省教育厅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个性评估。为了确保专家进校评估有序进行,更好地展现我院人才培养工作成果及全院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,现将评估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全体教职工要准时到岗,并确保通讯畅通,要减少接待和外出,确因公、私事外出等情况,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报评建办备案。学生原则上不能请假,特殊原因请假必须由系部领导批假,报学生处备案;其中,59日(周六)全体行政人员、教师、教辅人员均要正常上班上课;

二、全体教职工着装应端庄、大方、得体、整洁;评建工作人员需佩戴工作证;学生参加规定的实习实训课程必须穿工作服;

三、参加评估汇报会、反馈会、座谈会、专业剖析、实地考察和专家访谈等活动的有关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会议室或场地;

四、正常教学期间,教师、学生需提前5分钟进教室,并按照作息时间安排课间休息,以免影响教学场所的整体秩序;接受专家听课或询问时要遵守纪律,有礼有节,有问必答;

五、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,办公室和教室卫生整洁,物品摆放整齐,彰显文化气息;教辅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保证教学实训设备的完好性,做好提前调试工作;

六、各种车辆应严格按照保卫处下发的通知在指定的门口进出,在规定的区域摆放,做到整齐有序;

七、学生管理部门、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纪律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,确保校园平安、文明、有序、和谐;

八、全体师生员工要增强主人翁意识,履职尽责,做到精神饱满,言行规范,认真执行好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
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
201554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张新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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